極限氧指數(shù)試驗取樣和操作試驗
取樣
應按材料標準進行取樣,所取的樣品至少能制備15根試樣。也可按GB/T 2828.1—2003或ISO 2859-2:1985進行。
注:對已知氧指數(shù)在±2以內波動的材料,需15根試樣。對于未知氧指數(shù)的材料,或顯示不穩(wěn)定燃燒特性的材料,需15根~30根試樣。
依照適宜的材料標準(見注1)或注2規(guī)定的步驟制備試樣,模塑和切割試樣適宜的樣條形狀在表1中給出。
試樣形狀a | 尺 寸 | 用 途 | ||
長度/mm | 寬度/mm | 厚度/mm | ||
Ⅰ | 80~150 | 10±0.5 | 4±0.25 | 用于模塑材料 |
Ⅱ | 80~150 | 10±0.5 | 10±0.5 | 用于泡沫材料 |
Ⅲb | 80~150 | 10±0.5 | ≤10.5 | 用于片材“接收狀態(tài)” |
Ⅳ | 70~150 | 6.5±0.5 | 3±0.25 | 電器用自撐模塑材料或板材 |
Ⅴb | 140-5 | 52±0.5 | ≤10.5 | 用于軟膜或軟片 |
Ⅵc | 140~200 | 20 | 0.02~0.10d | 用于能用規(guī)定的桿d纏繞“接收狀態(tài)”的薄膜 |
a Ⅰ、Ⅱ、Ⅲ和Ⅳ型試樣適用于自撐材料。Ⅴ型試樣適用非自撐材料。 b Ⅲ和Ⅴ型試樣所獲得的結果,僅用于同樣形狀和厚度的試樣的比較。假定這樣材料厚度的變化量是受到其他標準控制的。 c Ⅵ型試樣適用于纏繞后能自撐的薄膜。表中的尺寸是纏繞前原始薄膜的形狀。纏繞薄膜的制備見。 d 限于厚度能用規(guī)定的棒纏繞的薄膜。如薄膜很薄,需兩層或多層疊加進行纏繞,以獲得與Ⅵ型試樣類似的結果。 |
制備薄膜試樣時,使用纏繞桿。吧薄膜的一角插入狹縫中,以45°螺旋的纏繞在桿上,知道工具的末端,制成長度合適的樣條。如下圖所示,纏繞完成后,粘牢固試樣卷筒的末端,將不銹鋼桿從卷好的薄膜中抽出并剪掉卷筒頂端20mm。
確保試樣表面清潔且無影響燃燒行為的缺陷,如模塑飛邊或機加工的毛刺。
注意試樣在樣品材料上的位置和取向上的不對稱性。
為了觀察試樣燃燒距離,可根據(jù)試樣的類型和所用的點火方式在一個或多個面上畫標線。自撐試樣至少在兩相鄰表面畫標線。如使用墨水,在點燃前應使標線干燥。
5.3.1 頂面點燃試樣標線
按照方法A試驗(見5.3)Ⅰ、Ⅱ、Ⅲ、Ⅳ或Ⅵ型試樣時,應在離點燃端50mm處畫標線。
5.3.2擴散點燃試驗標線
試驗V型試樣時,標線畫在支撐框架上。在試驗穩(wěn)定性材料時,為了方便,在離點燃端20mm和100mm處畫標線。
如Ⅰ、Ⅱ、Ⅲ、Ⅳ和Ⅵ型試樣用B法試驗(見5.3)時,在離點燃端10mm和60mm處畫標線。
除非另有規(guī)定,否則每個試樣試驗前應在溫度23℃±2℃和濕度50%±5%條件下至少調節(jié)88h。
注:含有易揮發(fā)可燃物的泡沫材料試樣,在23℃±2℃和50%±5%狀態(tài)調節(jié)前,應在鼓風烘箱內處理168h,以除去這些物質。體積較大這類材料,需要較長的預處理時間。切割含有易揮發(fā)可燃物泡沫材料試樣的設施需考慮與之相適應的危險性。
對于自支撐試樣以及經(jīng)過卷筒的薄膜樣品,將樣品固定于支撐桿上,旋緊緊固旋鈕。保證樣品處于直立狀態(tài)。
對于非自支撐試樣,先將樣品裝入U型支架,然后將支架固定于支撐桿上面。
將石英燃燒筒安放于基座上,安裝頂部蓋帽。
打開電源開關,等待觸摸屏起動。
打開O2和N2 開關并設置各自減壓閥,保證O2和N2在氣體進入之前氣壓降到1MPa一下。調節(jié)面板上的調壓閥,使氣壓穩(wěn)定在相同的固定值0.1~0.5MPa之間(此二調壓閥可以保持不變,之后的試驗則不需重新調壓)。
分別用O2和N2清洗氣路30s,注意觀察切換氣路時探測到的流量變化。
注意:嚴禁在沒有氣源的情況下清洗氣路,否則將使儀器的各種傳感器時常。
試驗之前需對氧濃度傳感器進行校準,校準的方式是對氧濃度分別為0和100%進行兩點校準。
首先,打開O2開關等到探測到的氧濃度上升到一個濃度值,并長時間保持穩(wěn)定。
然后,打開N2開關(系統(tǒng)自動關閉O2開關),等到探測到的氧濃度下降到一個濃度值,并長時間保持穩(wěn)定。
點擊校準按鈕,寫入偏差。將以上兩個濃度值分別改為100%和0。
編寫一個試驗編號,設置試樣編號。
系統(tǒng)默認總流量為12.1L/min(總流量依據(jù)燃燒筒40mm±2mm/s氣體流量及燃燒筒內徑計算得出,如無特殊要求,請勿修改)。
選擇起始氧濃度,可根據(jù)類似材料的結果選取。另外,可觀察試樣在空氣中的點燃情況,如果試樣迅速燃燒,選擇起始氧濃度約在18%(體積分數(shù));如果試樣緩慢燃燒或不穩(wěn)定燃燒,選擇的起始氧濃度約在21%(體積分數(shù));如果試樣在空氣中不連續(xù)燃燒,選擇的起始氧濃度至少為25%(體積分數(shù)),這取決于點燃的難易程度或熄滅前燃燒時間的長短。
設置需要的氧濃度值,點擊“通氣”按鈕,此時開始通入O2和N2。
系統(tǒng)自動調整氧濃度,自動調節(jié)時間約4min,等待氧濃度值穩(wěn)定60s后可以進行點火試驗。
手持式點火器,調整火焰高度使火焰向下高度16±4mm。
根據(jù)樣品不同的特點采用以下不同的方法點燃:Ⅰ、Ⅱ、Ⅲ、Ⅳ和Ⅵ采用方法A點燃;V型材料采用B方法點燃。
方法A--頂面點燃法
頂面點燃是在試樣頂面使用點火器點燃。
將火焰的低部分施加于試樣的頂面,如需要,可覆蓋整個頂面,但不能使火焰對著試樣的垂直面或棱。施加火焰30s,每隔5s移開一次,移開時恰好有足夠時間觀察試樣的整個頂面是否處于燃燒狀態(tài)。在每增加5s后,觀察整個試樣頂面持續(xù)燃燒,,立即移開點火器,此時試樣被點燃并開始記錄燃燒時間和觀察燃燒長度。
方法B—擴散點燃法
擴散點燃法是使點火器產(chǎn)生的火焰通過頂面下移到試樣的垂直面。
下移點火器把可見火焰施加于試樣頂面并下移到垂直面近6mm。連續(xù)施加火焰30s,包括每5s檢查試樣的燃燒中斷情況,直到垂直面處于穩(wěn)態(tài)燃燒或可見燃燒部分達到支撐框架的上標線為止。如果使用Ⅰ、Ⅱ、Ⅲ、Ⅳ和Ⅵ型試樣,則燃燒部分達到試樣的上標線為止。
試驗過程中試樣燃燒時,可按面板上 按鈕進行計時。試驗完成后再次點擊“計時按鈕”,結束計時,試驗停止。屏幕上的確認氧濃度值為試驗結束時的瞬時氧濃度值。
計時結束后,停止通氣。彈出是否保存數(shù)據(jù)界面,選擇是否保存數(shù)據(jù)。
試驗結束后,可用氧氣清洗氣路,使所有正在燃燒的試樣燃燒完。
關閉氣路,取下燃燒筒,清理燃燒灰燼。
若不在進行試驗,確保數(shù)據(jù)正確記錄以后,關閉電源,切斷總供氣源。
樣品燃燒時,會產(chǎn)生煙塵附著于燃燒筒內壁上。為后續(xù)試驗中方便觀察燃燒室內的燃燒狀況,需及時清潔??捎?/span>長試管刷刷洗內壁,用清水清洗掉并干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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